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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产品技术审评,指导申请人进行眼科光学测量设备注册申报,我中心组织起草了《眼科光学测量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2年9月30日前反馈我中心。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眼科光学测量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人员/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刘柏东
电话:010-86452636
电子邮箱:liubd@cmde.org.cn
附件:1.眼科光学测量设备(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9月13日
附件:2.反馈意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