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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口咽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设备技术审评要点(试行)的通告(2022年第33号)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时间:2022-08-30 10:27

       为进一步规范口咽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设备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口咽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设备技术审评要点(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口咽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设备技术审评要点(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8月26日   

附件:口咽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设备技术审评要点(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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