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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2-11-08 14: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及“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

附件: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0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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