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CDE:《组织患者参与药物研发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试行)》正式施行
 来源: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时间:2022-11-26 10:58

       患者参与到药物研发的全生命周期中,符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研发宗旨。为了便于申请人通过组织工作,更好地获得患者的体验信息和数据,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组织患者参与药物研发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组织患者参与药物研发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组织患者参与药物研发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试行).pdf

上一篇: 关于公开征求《抗肿瘤光动力治疗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征求...

下一篇: CMDE公开征集生物陶瓷等五类生物3D打印组织修复医疗器械的...

联系方式
联盟办电话:010-64929757
邮箱
业务邮箱:service@gcpunion.org
微信公众号
微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