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23年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中科园发〔2018〕45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京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完成自主评价并提交材料的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合作申报(申报时尚未注册企业的,可以团队形式申报,立项前完成企业注册)。
二、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新材料领域。
三、申报条件
1.颠覆性技术是指通过新科学原理突破或技术创新组合,突破传统或主流的技术或产品路线,对已有技术、产品、工艺流程、设计方案等进行另辟蹊径变革的新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应用能够改变原有的技术、产品、市场发展轨道,逐步取代目前的传统技术、主流产品,并产生重塑产业格局、生产方式、商业模式。
2.企业必须拥有与核心颠覆性技术领域相关的基础专利或核心专利,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应已经完成基础理论创新,进入技术概念验证或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且至少由两位正高级技术专家实名推荐。
四、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事前补助+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第一、二年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第一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二年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第三年对企业具有重大技术突破、能够替代现有技术、预期将形成产业发展新增长点的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市级相关平台出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占股比例不超过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可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注册或更新本单位信息,申报人选择“中关村政策资金”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对应的“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方向,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相关内容,同时上传申报所需的相关证明性材料。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提交的方式,各申报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以线上提交材料为准。
六、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周五)下午17:30前,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与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不能同时享受资金支持,申报时只能选择一个方向进行申报。
2.已入选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企业不能同时申报本项目。
3.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八、咨询电话
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项目咨询:010-88828968、010-8882715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关于申报2023年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制高点,加快前沿原创技术成果在中关村示范区转化落地,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现组织开展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京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完成自主评价并提交材料的企业(申报时尚未注册企业的,可以团队形式申报,立项前完成企业注册)。
二、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与物联网、虚拟现实、智能制造与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大数据与云计算、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等10个领域。
三、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2018年1月1日之后),其中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7年(2016年1月1日之后)。
2.企业掌握前沿技术,能够促进未来产业发展或对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3.企业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助于解决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四、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事前补助+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第一、二年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第一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二年依据任务书约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企业的成长性,按照“创新指标考核为主、经济指标考核为辅”的原则动态调整支持方案。对企业发展良好,考核指标均完成的,第二年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企业发展较好,创新指标考核完成但经济指标考核尚有一定差距的,第二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对于前两年发展良好的企业,第三年可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接续支持,市级相关平台出资额不超过1500万元,占股比例不超过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可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注册或更新本单位信息,申报人选择“中关村政策资金”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对应的“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申报方向,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相关内容,同时上传申报所需的相关证明性材料。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提交的方式,各申报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以线上提交材料为准。
六、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周五)下午17:30前,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与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不能同时享受资金支持,申报时只能选择一个方向进行申报。
2.已入选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企业不能同时申报本项目。
3.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八、咨询电话
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项目咨询:010-88828811、010-88827156
系统咨询:010-58858680、010-5885868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