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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PA对《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次征求意见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9-30 14:56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再次公开征求《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于2020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yingzw@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修订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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