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2022-01-30 23:10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pdf

附件链接:https://wap.miit.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226211233/attach/202112/3ea20977369d4eb89ea8052376173251.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上一篇: CDE: 《化学原料药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下一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示范推广工作的...

联系方式
联盟办电话:010-64929757
邮箱
业务邮箱:service@gcpunion.org
微信公众号
微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