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总局关于发布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194号)
 来源:CFDA 时间:2017-12-01 11:32

2017年11月30日 发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根据《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2017年 第134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化学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注册分类1、2、3、5.1)(试行)
     2.化学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第二部分 注册分类4、5.2)(试行)
     3.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4.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5.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审批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6.药品补充申请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7.进口药品再注册核准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8.进口药材批件核发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1.docx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2.docx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3.docx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4.doc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5.docx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6.docx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7.docx

附件:2017年第194号通告附件8.docx

下一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复函明确医用射线防护喷剂管理属性

联系方式
联盟办电话:010-64929757
邮箱
技术邮箱:service@gcpunion.cn
业务邮箱:service@gcpunion.org
微信公众号
微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