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以来,全国已有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达1300余家。为进一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研究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检查办法》),现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检查办法》包括总则、检查机构和人员、检查程序、检查有关工作衔接、检查结果的处理、附则等共6章41条,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方职责,明确了检查工作制度化要求,优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建立了检查有关工作衔接机制,明确了不同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请看详细内容: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03
为进一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3年8月2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ctisxsd@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附件:3.反馈意见表.docx